THE BASIC PRINCIPLES OF 臨時買賣合約

The Basic Principles Of 臨時買賣合約

The Basic Principles Of 臨時買賣合約

Blog Article

倘買家決定了買樓的話,買樓前便要先決定要購入「一手樓盤」抑或是「二手物業」。請參看從按揭及風險的角度去比較一覽表。

如有任何詢問,請填寫以下表格並按「提交」。 有關樓盤的查詢, 請按此聯絡分行 。

如果物業是「連租約」出售,必須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內清楚列明。為租約期不超過三年不一定在註冊處上登記,故準買家要問清楚業主物業是否「連租約」,要了解清楚「租約」中的租金、按金、租約條款、及租客是否準時交租等事宜。如果涉及租客的按金,可要求業主把按金轉交新業主,但必須另作書面紀錄。

如果買家取消交易,除了會被末收訂金外,賣家可再出售物業。若賣家新交易的價格低於原訂交易價格,賣家可向買家追討差價。反之,若賣方未能完成交易,買方可取回所有已付訂金,並向賣方追討未完成交易而引致的損失。

enjoys a panoramic view of the entire world renowned harbour and dazzling Kowloon East. This leading-of-the-line serviced residence, becoming Tower 6 of the luxury residential venture Victoria Harbour, is 臨時買賣合約 among the luxurious serviced suites of Signature Homes.

如汽車擁有人因發生任何糾紛等情事而未能交付,這些情況的處理方法都需要於合約訂明。例如原本的汽車貸款尚未還清、汽車發生意外損毀、車輛被警方或法庭扣押等。同時,如買方因不同原因,例如是年輕P牌車主,未能購買一份有效的第三者保險,合約應訂明未能完成車輛過戶手續時,買賣雙方的處理方法。

一般而言,雙方各自負責支付其律師費,印花稅則由買方負責支付。但事實上,自從政府實施了辣招後,若在三年內出售單位,便需要繳付「額外印花稅」,但條例卻沒有規定由哪一方支付,只是約定俗成則多數由「業主」支付,故準買家需要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中列明清楚稅項由哪方支付,否則便要由買方承擔。因為我們曾經接觸過一些個案,就是因為沒有在「臨時買賣合約」中列明由哪方支付,而只是根據臨約的一般藍本作為簽約依據,結果準買家差點要替業主支付「額外印花稅」。

請輸入您的用戶名或電郵地址。您將收到一個鏈接,通過電郵創建一個新密碼。

擇地而住,選擇一個適合自己居住的地區是相當重要。要考慮到的因素主要有該區的樓價及升值潛力,還有該區的土地規劃。會不會有大型工程陸續展開亦都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,因為單位的景觀及生活環境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。

住宅類型則有好幾種,大致上可分為四類:獨立村屋、花園洋房、大型屋苑及單幢樓,各自有本身的優缺點。不同住宅類型有各自的長短處,買家要考慮清楚本身的要求和經濟能力而揀選合適的住宅單位。

汽車買賣合約的成交細節包括合約訂立日期、生效日期、過户日期、過戶方式、成交價錢、付款方式、付費日期、簽署日期,當中要特別留意以下幾項重點:

當你物色到心儀單位,又曾實地視察環境後,就會與賣家議價,當在買賣雙方達成共識後,就會簽訂具法律約束力的臨時買賣合約,以確立兩者在是次交易的意向及細則,例如買賣雙方名字及地址、身份證號碼、物業地址及詳細描述包含的範圍,例如車位或天台等等、樓價、支付樓價方式(細訂、大訂及餘款繳付方式)、買賣雙方律師樓名稱、列明是否現有租約及家具、物業產權、律師費和印花稅由誰負責、違約責任等。臨時買賣合約並沒有標準格式,建議瀏覽香港律師公會網站看看臨時買賣合約樣本。

如同臨約,正式合約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,買家簽約前應該與經紀和賣家釐清所有細則避免誤會。

行內有所謂的「技術性撻訂」,與大眾對「撻訂」的一般認知大相逕庭,是買家存心採用的進階版搶新盤策略,實際操作如下:

Report this page